一、業務簡述 商業匯票委托代理貼現業務,指持票人(票據權利人)委托與其有直接交易關系的前手背書人,代理其向工行貼現業務受理機構申請辦理商業匯票貼現業務的行為。
二、適用對象 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經營、持有由工行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及與工行建立商業承兌匯票業務合作關系的客戶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的企業客戶。
三、特色優勢 (一)商業匯票委托代理貼現業務能夠滿足委托企業多樣化的票據融資需求; (二)商業匯票委托代理貼現關系的建立以降低企業貼現辦理成本,提高融資及資金周轉效率,穩定及拓展工行優質客戶為目的; (三)商業匯票委托代理貼現業務能夠在消除委托企業票據遺失、損毀風險,保全資產安全的同時,迅速回籠資金,提高流動性。
四、辦理條件 (一)申請企業(委托人)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代理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與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三)委托人、代理人與工行簽訂《三方合作協議》; (四)《委托代理貼現授權書》原件及其復印件(若《三方合作協議》中已明確具體條款的,可不提供); (五)紙質商業匯票原件及其正反面復印件(需經代理人背書); (六)其它參照《商業匯票貼現業務》。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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